余家头校区管理委员会管理责任清单
序号 | 名称 | 实施科室 |
1 | 负责余区管委会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、组织关系接转及党员的教育管理、组织发展等党建工作 | 综合办公室 |
2 | 负责余区管委会综合协调、接待与对外联络以及会议组织、会议记录等相关工作 | 综合办公室 |
3 | 负责余区管委会人事管理及考核相关工作,建立和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 | 综合办公室 |
4 | 负责余区管委会财务管理 | 综合办公室 |
5 | 负责余区管委会信息化建设 | 综合办公室 |
6 | 负责余区管委会国有资产管理 | 综合办公室 |
7 | 负责信访接待、文件收发、印章和档案管理、信息与数据统计及报送工作 | 综合办公室 |
8 | 负责余区管委会宣传、网站和公众号的意识形态安全与维护工作 | 综合办公室 |
9 | 协助做好余区管委会机关作风建设、评优评先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落实与检查工作 | 综合办公室 |
10 | 协助做好余区管委会工会、统战及保密工作 | 综合办公室 |
11 | 负责校园治安管理,组织校卫队开展治安巡查,抓好校区“110”治安接警、出警和保密值班等工作,协同政保科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| 治安消防科 |
12 | 负责做好校区大型活动的安全监管,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大型活动和重要外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| 治安消防科 |
13 | 负责校区年度安全法制宣传、教育、培训等工作,制定科室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预案并及时组织演练 | 治安消防科 |
14 | 负责校区安防调度指挥,协助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做好校区发生的刑事、治安案件和交通、火灾事故的处置、调查等工作 | 治安消防科 |
15 | 负责消防安全的基础设施建设、维护保养和日常管理,做好消防器材配置和更换工作 | 治安消防科 |
16 |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,督促火险隐患责任单位落实整改 | 治安消防科 |
17 | 负责校区交通环境治理和公共秩序管理 | 治安消防科 |
18 | 负责校区保安队伍的管理,组织安排和监督指导保安队日常履行门卫、校园巡逻等职责任务 | 治安消防科 |
19 | 负责收集影响校区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,做好影响校区稳定的群体事件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,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各类不稳定因素 | 政保科 |
20 | 协助公安、安全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行为,协助公安、安全机关做好校区内重点人员的管控和帮教工作 | 政保科 |
21 | 负责校区公共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、维护保养和日常管理、值班、监控信息协查等工作 | 政保科 |
22 | 负责监控管理工作,配合相关部门履行保密安全工作职责。严防窃密、失密、泄密事件的发生 | 政保科 |
23 | 协助相关部门对校区内学生社团工作进行管理,配合公安机关查处非法社团和社团非法活动 | 政保科 |
24 | 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对校区师生集体户口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| 政保科 |
25 | 负责校区内水、电等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规划与管理工作 | 综合保障科 |
26 | 负责校区内水电管网、配电房、水泵房等相关设施的管理、运行和维护工作 | 综合保障科 |
27 | 负责校区内水、电计量和费用稽核和查收工作 | 综合保障科 |
28 | 负责校区内水电安全和节能宣传教育与管理工作 | 综合保障科 |
29 | 配合做好余家头校区国拨维修项目计划申报工作,负责余家头校区国拨维修项目经费使用管理、程序管理、组织实施、组织竣工验收、预(结)算初审和送审、资产归固、资料归档等工作 | 维修管理科 |
30 | 负责余家头校区零星维修项目和立项维修项目的立项申报、程序管理、组织实施、组织竣工验收、预(结)算初审和送审、资产归固、资料归档等工作 | 维修管理科 |
31 | 负责余家头校区公共区域的应急抢修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工作 | 维修管理科 |
32 | 配合物业监管科指导物业公司做好其职责范围内的零星维修工作 | 维修管理科 |
33 | 负责做好维修工程支付款项的相关工作 | 维修管理科 |
34 | 负责余家头校区物业后勤社会化相关管理与考核工作,健全和完善校区物业监管的各项规章制度,并督促落实。 | 物业监管科 |
35 | 负责物业监管范围内的相关安全教育和稳定工作 | 物业监管科 |
36 | 负责余家头校区住宅管理信息建设和房屋资料收集、统计等,做好公有住房管理工作 | 物业监管科 |
37 | 完成政府及其派出机构下达的各项社区工作任务 | 水运社区居委会 |
38 | 协助做好信访稳定工作,维护社区安全、稳定 | 水运社区居委会 |
39 | 协助政府或者其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、民政优抚、低保、就业再就业等各项工作 | 水运社区居委会 |
40 | 负责开展单位型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和健康向上的文化、体育、科普活动 | 水运社区居委会 |
41 | 向政府或者其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、要求和提出建议 | 水运社区居委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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